1.省“六大人才高峰”入选者,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入选者,青年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重点扶持项目入选者;“双创博士”入选者。
2.与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且独立纳税的企业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年申报纳税收入(含股权激励)不低于30万元的各类人才。
3.担任“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南京市有突出贡献技能人才,南京市技术能手。
4.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出站留(来)宁博士后,博士后出站留(来)宁从事科研工作满3年者。
5.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获得者(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6.相当于上述类别的高级人才。
(1—6条中所列奖项、荣誉及职务等均须为近5年内取得)